醫生不是神 -康健國際醫療營運總監-梁國齡 (This article is available in CHI only)

23/08/2021

病人身體不適去看醫生,是希望醫生能夠治瘉他們的身體。而受過專業培訓的西醫則希望運用經科學論證、具臨牀實證、行之有效的療法,治病救人。不過,醫生不是神,即使作出最精準的診斷、提供最適當的治療,亦沒法控制病人身體對藥物、手術或其他醫療手段的實際反應。在最壞的情況下,病人在治療過程中就可能因為自身身體問題而「鎩羽而歸」。

治瘉率難以天從人願,將治瘉率最高的治療方案套用在不適應的病人身上,療效仍然大打折扣。恪盡職守的醫生都會基於科學診斷去監察病人的病情發展,從而根據病人的身體情況去建議和引導他們選擇最合適其個人的治療方案,並適時調整治療步伐和方式,權衡病人的最佳利益與潛在風險。但若事與願違,尤其當治療過程中出現醫療問題甚或事故時,醫生必須為自己的專業失職向病人承擔應有責任。

人命至重貴千金,常言道「醫者父母心」,醫生比誰也更不希望看見醫療事故發生。但意外往往在意料之外,所以一般醫生都會購買專業責任保險,保障自己因執業而面臨醫療疏忽索償,或其他與醫療有關的法律訴訟時,能有力賠償受醫療傷害病人的索償及訟費。從前,受限於保險條款下,醫生縱問心有愧亦有口難言,不能在法律裁決前將「對不起」宣諸於口,最終導致醫患俱傷。《道歉法》2017年首在港生效,容許醫生在法律裁決前就醫療傷害向病人道歉,而不影響後續的法律訴訟和病人申索程序。《道歉法》提供了合理空間讓醫生可於發生醫療事故後即時負起責任和道義,向病人與家屬解釋事情的來龍去脈及道歉,既有助於疏導部份不滿情緒,亦有助於修補醫患互信。

醫生無法保證每次診斷和治療「零誤差」,筆者希望社會能包容勇於承擔的優秀醫護,保障他們敢於提出專業意見和施予醫療協助,否則醫護人員動輒得咎,只會有損普羅大眾福祉。